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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行是一陣風─從伸展台吹向全世界各個角落。

流行是設計師的遊戲─如魔術師ㄧ般;

點石成金是他們的專利;化腐朽為神奇是他們的奇蹟。





維多利亞式項鍊、公主袖娃娃裝、短版外套或褲子;

數十年一輪迴的流行時尚,讓人無須擔心拋棄衣服的問題...

復古風隨時都有可能再度席捲而來;帶著些許創新和可愛。

想不出新點子?就翻翻資料,來點70年帶的紐約龐克如何?





流行是創新。

流行是不斷的改變。

流行是對自己還有別人的尊敬。






流行是讓人找出屬於自己的風格;而非盲目的追隨者。

流行是穿出自己的品味;而非成為穿著制服的芭比娃娃。




如果不適合妳的話,

捲捲頭和不規則劉海,也不會比妹妹頭好看;

髮箍更不會讓妳看起來更可愛;

俏皮襯衫吊帶褲也不會讓妳更亮眼。




吉娃娃牽到北京也不會變鬥牛犬;

如同沒人會認為穿著網襪的大象很性感,

那只會讓人發現妳更多的缺點而已。



流行不是買一堆名牌包包,回家很神聖的供奉著;

然後接下來的日子都靠泡麵度過。

流行更不是把錢都砸在衣服、化妝品、飾品...等等;

然後向旁人抱怨成為卡奴有多辛酸。




自己的人生,自己負責;

自己的流行,自己貫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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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interlef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