態度真的很重要,特別是有求於人的時候。
這是最近發生一點事情的體悟,
有點失望也有些生氣:
失望的是學長/同學處理事情的狀況不是很好;
生氣的是他們拜託別人做事都是在前一天晚上才說。
我還不是系學會的一份子,
之所以想幫忙,
也只是因為好姐妹穎詩她有加入,
在加上我也想多少為班上做些事情才加入的;
要不然早就逍遙去了。
再者,拜託別人幫忙,
態度和誠意至少要拿出來,
別因為我朋友可以跟我轉達就不打算通知本姑娘。
到前天晚上九點才說:「明早九點在系辦要來幫忙還要穿系服」。
要忙到何時?
有多少人來?
怎麼現在才跟我說?
ㄧ問三不知。
Mr.Wood,我知道你有為難的地方,
可是知道明確的答案是要去幫忙的人的基本權利八!
當然,昨晚語氣不是很好,
如果嚇到你的話,
先跟你說聲抱歉。
下回早點說,
不然會讓人認為你們把我們這些認真幫忙過的人,
當成召之即來呼之即去的免費勞工;
奇摩子會變爛的you know.
而且,說真的,
有了上回幫忙的經驗,
發現不是所有人都認真的再幫忙;
回家的就不提了,
只是當我和朋友忙的死去活來時,
旁邊有人在悠哉的嬉戲實在是會看了有點難過。
週五下午的開會在兩小時之前才打給我,
不好意思我有事情囉!
下回需要幫忙請儘早連絡。
今天的幫忙我也知道了,
不過我沒去,
怕臉色太臭會嚇到大家,
真的,下ㄧ次要早點說,
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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